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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信时间 | ||||
内容 |
尊敬的领导:
你好!
感谢您在百忙之中看我这封信,本人对于我们青海在招录考试对少数民族加分政策表示由衷的感谢,感谢上级领导,部门单位对我们这些少数民族的照顾。我们蒙藏等少数民族大部分人用本族语言上的学,在汉语(国语)知识面比较存在劣势无论写作还是口述表达等方面跟不上汉族同胞,因此制定的少数民族加分政策的真的雪中送炭,可是有些少数民族没有自己的语言文字从小就跟汉族同胞一起上学,跟汉族同胞毫无差别,他们也享受民族加分政策我觉得政策稍微存在一点漏洞,这不是我本人一个这么认为,甚至很多汉族考生都觉得不公平,不是说不要照顾其他少数民族,照顾应该因人而异,照顾为了帮助有劣势的人。毕竟不是有的放矢,事实存在的问题。
希望上级领导能考虑采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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答复时间 | ||||
内容 |
网友您好!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》第四章第二十一条规定:“民族自治地方依照前款规定录用公务员时,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对少数民族报考者予以适当照顾。” 感谢您对我省公务员招录工作的支持与关心。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我们会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,使我省公务员考录工作更加科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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